可他还是心疼,这个他一直觉得亏欠了的女人,现在却和另一个男人来剐他的心。
萧霆气不过。
凭什么可以这样对他,就因为他是入赘女婿,所以就没有尊严,任人摆布吗?
像条狗一样。
林月猛地一拍桌子:
萧霆你个废物,你他妈别愣着啊!
老娘再问你一遍,离婚协议你到底签不签字?
萧霆咬了咬牙。
他还在争取最后机会:
老婆,请相信我会对你好的!
我能给你一生幸福,我并不是穷鬼废物。
所这个字,我不能签!
萧霆一边说着,一边匆匆掏着兜里。
他要给林月看杏林大会邀请函,让林月知道他是一个多么优秀的男人。
突然!
林月一巴掌狠狠抽了过来。
啪!
萧霆的脸上瞬时多了一个通红的掌印。
林月怒叫:
别叫我老婆!真恶心,你不配叫!
你一个穷得连裤衩都买不起的?潘坑惺裁醋矢癫煌?猓?rdquo;
我现在是通知你个废物离婚,而不是在征求你的意见。
你知道我琛哥家权势多大吗?信不信我叫他请人来把你腿卸下一条!
你算什么东西,还敢不同意?
林月尖锐的声音差点把萧霆的耳膜震破。
她那张精致的脸也慢慢变得扭曲。
萧霆看着那张丑恶的嘴脸,听着那些恶毒的谩骂,心慢慢沉入了谷底。
难道在她心里自己真的什么都不算?
狗相处几年都会有感情的。
而他,连狗都不如。
萧霆苦笑一声,
林月!
林月!
林月!
萧霆一遍遍默念着这个名字,又回忆起了当年救他出火场的那个女孩。
为什么当年那么善良的女孩,如今却变成了这番咄咄逼人的模样?
他转身看着林月,现在这张精致的脸再也不能和曾经那个倔强而善良的女孩重合。
难道,一个人真的能变化那么大?
突然!
一个女声响起。
先生,太太,晚饭已经准备好了。
原来是一名年轻的女佣走了进来。
女佣容貌仿佛被严重烧伤,狰狞可怖。
只是她的声音……
萧霆一下子怔住了,因为这声音和救他的那个女孩声音一模一样。
不对!
救他的应该是林月。
当年他也调查过,是林家的一个女孩救了她,那女孩和他差不多大,描述的和林月一模一样。
而且他也问过林月是否救过他,她也承认了的。
萧霆猛地转头看向说话的女子。
女子右边脸严重毁容,那痕迹和烧伤是一样的,最主要的是女子手腕处有一个青褐色的胎记。
大量被遗忘的记忆瞬间充斥了萧霆的脑子。
他记起来了!
当年他被烟熏得昏昏沉沉,只记住了小女孩的声音和拖着他的手腕胎记。
这么重要的两点信息被他忽略。
因为当时的先入为主,萧霆便一直把林月当做了自己的救命恩人。
原来这些年他都认错了人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