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代的女子,无论是下层百姓,还是士族贵妇,都不像后世想得那样,被拘束在深闺,不见外人。
林诚落落大方地朝着几人拱了拱手,然后道:“小娘子是患了厌食之症,最忌甜糯。每日吃饭之前炖一碗红枣莲子羹,掺入少许的山楂,可开胃。口味也要以酸甜为主,如此月余,厌食症自然不药而愈。”
“原来如此!”
丫鬟下月恍然大悟,难怪刚才觉得那碗红枣羹和自家做的不一样。
她欢喜地拍着手,笑道:“你这小和尚,有这等手艺怎地还做吃白食的勾当。”
“第一,我可不是和尚!第二,我也没有吃白食!
听到这话,林诚不乐意了!
不管是现代还是在这北宋,自己都是大大的良民,吃白食这坏名声可不背。
说着,林诚顺手从怀里掏出一支钢笔。
“那日吃了饭,身上的确没带钱。便想用此笔抵押几日,有了钱再赎回来。谁料东家不识货,偏说这是一节铁棍。”
三天前穿越过来,林诚的随身物品除了衣服,也就只有这支,当初花了上万美元买的万宝龙的钢笔还在。
至于那一身名牌衬衣,早被丰乐楼东家拿去当了。
还只当了一百钱!
许世济闻言,从林诚手中接过万宝龙钢笔赏玩了一番。
笔身光滑圆润,浑然一体。入手微凉,好似握着一节铁棍。
“怎地这笔如此奇怪,也不见有笔尖?”
他边说,边把钢笔交给林家小娘子。
后者也对这支笔好奇不已。
宋代文风鼎盛,文房四宝尤以湖笔、徽墨、宣纸、端砚最富盛名。
其中的湖笔以狼毫笔、羊毫笔为精品。
林家小娘子家学渊源,对各类名笔算是如数家珍,但也不曾见过如此奇怪的毛笔。
林诚也不回答,取来一张白纸,从李家小娘子手中接过钢笔,啪嗒一声取下笔盖。
随后,在纸上书写起来。
林诚自幼孤苦,很早就明白了唯有知识才能改变他的命运。
无论是学校里的知识,还是各类手艺学问,只要有机会,他就如同一块海绵,如饥似渴的吸引着一切营养。
书法也是一样,他曾经下过苦功夫练习过钢笔字,主要以瘦金体为主。
不得不说,宋徽宗治国不咋样,发明的瘦金体的确美观。
其形灵动挺瘦,铁画银钩。
哪怕不懂书法的人,看到钢笔写的瘦金体,都会觉得赏心悦目。
林诚刚写了几个字,林家小娘子不由目光一亮。
细细打量一番后,忍不住赞道:“至瘦而不失其肉,好字!”
许世济满脸认同,惊疑不定道:“这般字体,前所未有,难道是这位兄台独创?”
字写得好的人,多如过江之鲫,数不胜数。
但能开宗立派,创出一类字体的人,数千年间也就那么几人而已。
想到这,许世济满脸讶然,不可置信地望向林诚。
难道,自己将要见证下一个书圣的诞生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