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诗经通论

来源:网络

状态:连载中

作者:姚际恒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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诗中曰「鲁道」,曰「齐子」,明是齐襄公、文姜之事。又四章皆有「既曰」及「曷又」字,其为刺辞亦甚显然。

小序谓「刺齐襄公」,只似笼统语。集传谓「前二章刺齐襄,后二章刺鲁桓」,未免割裂,辞意不贵。季明德谓「通篇刺文姜」,然则「雄狐」之说为何何玄子谓「惟首章首二句刺齐襄,首章『怀』字刺文姜,二章『从』字刺鲁桓,下二章又追原其夫妇成昏之始」,尤凿。惟严氏谓「通篇刺鲁桓」,似得之,盖谓齐人不当以「雄狐」目其君也。其曰「雄狐绥绥然求匹,喻鲁桓求昏于齐也」。又曰「齐人不敢斥言其君之恶而归咎于鲁之辞也。辞虽归咎于鲁,所以刺襄公者深矣」。如此,则辞旨归一而意亦周匝。

[二章]「五」,伍通,「参伍」之伍。葛屦相伍必两,冠緌必双。下句不用「伍」字,即承上意而以「止」字足之。

【南山四章,章六句。】

甫田

无田甫田,维莠骄骄。无思远人,劳心忉忉。本韵。○比而赋也。

无田甫田,维莠桀桀。无思远人,劳心怛怛。本韵。○比而赋也。

婉兮娈兮,总角丱兮。未几见兮,突而弁本韵。兮。非比,然未详。

此诗未详。小序谓「刺襄公」,无据。大序谓「无礼义而求大功,不修德而求诸侯」云云,集传且谓「戒时人厌小而务大,忽近而图远」云云,大抵皆影响之论。而集传说理,于诗尤远,又以末章为比;按未章明是赋,必无此比体,惟知者可与道耳。何玄子谓「刺鲁庄公」,以末章云「婉兮娈兮」,猗嗟亦云「猗嗟娈兮,清扬婉兮」也。按诗多同句,而上二章之辞则全不合。

【甫田三章,章四句。】

卢令

卢令。令。[评]声。其人美且。仁。通韵。○赋也。下同。[评]心。

卢重。环。[评]形。其人美且。鬈。本韵。[评]形。

卢重。镅。[评]形。其人美且。偲。本韵。[评]形。

序「刺襄公」。何玄子曰:「公羊传载庄四年,公与齐侯狩于禚。左传载庄八年,齐侯田于贝丘,见大豕,从者曰:『公子彭生也!』公怒,射之,豕人立而啼。公惧,坠于车,因遂为无知所弒。此足为襄公好田之证。」

「令令」,即环、镅之声。「鬈」,说文「发好也」。「偲」,集传曰「多须之貌。春秋传所谓『于思』。偲、思,古通用」。按以上「鬈」字例之,则此说是。

【卢令三章,章二句。】

敝笱

敝笱在梁,其鱼鲂。齐子归止,其从如。云。本韵。○比而赋也。下同。

敝笱在梁,其鱼鲂鱮。齐子归止,其从如。雨。本韵。[评]承云。

敝笱在梁,其鱼唯唯。[评]变。齐子归止,其从如。水。本韵。[评]承雨。

此指文姜诗。「归」,指于归;「从」,指从嫁,自顺。集传以文姜如齐多在庄公之世,故以为刺庄公,非也。因以「归」为归宁,既牵强,而不能防闲其母之罪,孰若不能防闲其妻之罪为尤重耶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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