两个保安拍拍王小辉,示意到了街头上,他俩一前一后把他送出停车场。
因为他一直在颦眉思索着。
他们说:“哥们,以后可不要喝那么多的酒了,看你身上挂的,好在没把脸蛋伤着。”
王小辉朝他们笑笑,没有回答。
低着头手插在裤子口袋里,寻摸着回去的路。
然后他还摸摸胸口,想着,刚才是怎么搞的?看到美女就一下子控制不住的高兴,而且还很兴奋啊。
连昨晚那个令我心碎、万念俱灰的贱女人伊媚,我想起来,却没有任何愤怒的情绪了。
难道?我真的无心了?
王小辉皱着眉头,又查看着身上的伤口,居然没找到一处。
它们就像是夜里自己体内的那把火给烧没了似的。
包括鼻子、嘴巴、手臂上撕扯的裂口,全部不见了。
假如说唯一可以证明昨夜被群殴的一点证据,那就是衣服被扯拉的都烂了。
怪不得刚才两个保安说是灌木丛挂伤他了,原来打架后受伤的痕迹一夜之间消逝了。
掏掏口袋,手机不见了,好在钱包还在裤子兜里。
常安的大街上,两边的商铺都已经开了。平时小吃店里坐满了人。
今天是星期天,人不多。王小辉吃完饭就坐公交车回去。
他住在城东,离这里有十几公里的样子,是和伊媚同居在那里的,王小辉是一家影视广告公司的技术人员。
而伊媚是常安城一家夜店的歌手,她高挑的个头,完美的身材比例,以及长相甜美的脸庞,在那家公司是一个顶梁柱。
他们就是在做广告业务的时候认识的。王小辉还要回到那里的。
昨天挨打了就挨打了,反正睡了一觉今天醒来把这个事情已经放下了。
居然想起了伊媚,心里都有着渴慕异性的那种快感。
一点也没有昨夜那种咬牙切齿的痛恨。
甚至还有种冲上去抱着她的瞬息一念。
哦,真的没有心了。
对那女人也无心了。
等王小辉到了楼下的时候,还碰见了几个邻居,看到他这副狼狈样,笑笑。
年青人嘛,宿醉出洋相也不是什么新鲜事。
王小辉就装作无所谓的样子进了电梯。
他们在十二层楼,租赁的是一间单元房。
伊媚跟他相交没多久就和他同居了。她说,只是因为他长的像是她以前的一个白马王子,至于是谁,她只字不提。
好事是她觉的王小辉很帅。
这就是一个靠颜值的社会,王小辉的工作也没什么前途,但是她答应和他好了。
王小辉打开门,看看地下乱哄哄的,有他脱换下来的裤子,还有她的小内内。
都在下面地板上,还是昨天的样子。就知道她也是一宿未归了。
妈的,真不知道浪到哪里去了?
这个勾引人的小妖精。重生之后的王小辉,还是第一次这么称呼自己的女朋友。
但是没有一点妒忌或者发火的感觉了。他觉得这不是什么事了。